“打官司就是打证据”,这点法律知识很多人都知道了,这也说明了证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重要性。法院在审理案件中“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,其中“事实”指的是“被证据证明的事实”。如果没有证据,或者缺少关键证据,法院将无法查明事实,权利人也将无法胜诉。
证据主要分为这么几类:
1、权利证据;
2、侵权证据;
3、权利人损失证据和侵权人获利证据。
在维权过程中,主要就是围绕这三类证据展开的。
1、权利证据,即证明权利人有权提出维权的证据,以及具体什么权利的证据。如果权利人不能证明自己有权利维权,或者持有的权利不是对方侵犯的权利,则会面临败诉的结果。
权利的证据包括:商标证书、商标授权书、企业营业执照、权利人的产品以及产品包装、权利人的宣传材料等等。每一钟权利需要的证据都会有些特殊之处,例如:如果是商标权人,最重要的证据是商标注册证书;如果是商标被授权人要维权的,那么需要商标注册证书和商标授权书等等。
2、侵权证据,即证明侵权人侵犯权利人特定权利的证据,需要证明:存在侵权行为,侵犯的是权利人的特定权利,侵权行为是特定侵权人所为。
例如,有人在购物网站平台上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的电器,权利人需要收集到这些证据:经过公证的网站截屏,证明在哪个平台、哪个网店、什么网址在销售特定商标的电器;经过公证的交易过程以及合同、发票,证明在该网店不但有展示、预约销售,而且有真实销售行为;网店店主和平台注册方的身份资料,证明特定的侵权人是谁等等证据。
3、权利人损失证据和侵权人获利证据。
维权的目的之一是让侵权人得到惩罚,怎么惩罚呢?赔偿权利人损失也是惩罚的一种方式,现在在某些案件中出现了加倍赔偿权利人损失的情况,有利于权利人维权,有利于遏制侵权假冒。所以,应该提供证明权利人损失的证据和证明侵权人获利的证据,这些证据将成为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金额的依据。
此类证据包括:侵权人网站的后台数据、侵权人的账本、证明商品的价格网站截图、发票、权利人在特定市场上产品销售的变化的审计报告、侵权产品库存数量证明、工商部门的查处报告等。